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

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在区机关739会议室举行。
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丽秀主持,副主任付彩霞、杨自山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。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希田,区人民法院院长林晓光,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民,各镇、街人大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。
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及例会安排;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代表工作要点; 根据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授权,审查和批准了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,批准了2016年预算;审议通过了人事事项。
最后,王丽秀主任受主任会委托做重要讲话。